離婚家庭受祖先的干擾

婦女離婚兒女隨行跟媽媽與男方互不往來(或漸疏漸遠),產生前夫家的祖先不悅造成諸事不順的處理:

探討其原因有:

一、原夫家的爺爺奶奶很疼惜孫子,往生後還很執著於自己血脈的子孫,然而;

  • 兒子不爭氣又沒房子沒安牌位或有安沒拜。
  • 兒子離婚後未再娶或再娶但再也沒生兒子了。
  • 兒媳離婚怪罪於媳婦的錯,還搶了他們家的子孫。

二、原夫家有執著於祖先牌位、宗祠子嗣傳承的觀念(包括有倒房無子女的叔伯輩),卻沒有其他的子孫承嗣安牌位拜拜。

三、夫妻離婚,女方分得夫家房子與子女贍養費,但其兒女並沒祭拜其祖先之心。(※ 拿了好處,但沒盡義務)

四、夫妻離婚後,前夫逝世了,子女繼承祖業遺產,但其兒女並沒祭拜其祖先之心。 (※ 拿了好處,但沒盡義務)

※ 以上問題,處理方法:

  1. 優先辦法是趕快在家中找一方位立一『祖先牌位』囉!至於要如何謄寫祖先資料,要請教於專業的老師(※ 老師要懂得教您如何尋找祖先資料和謄寫入牌位,以及如法的吊靈入祖先牌位)
     
  2. 若礙於房子是租的或太小沒空間安奉,甚至於是改了宗教信仰(信耶穌基督),那就要請專業老師溝通將其安頓在『寺廟』,並技巧性傳達在寺廟的好處,放下執著心好好隨佛菩薩修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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